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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标准光源的观察环境

发表时间:2022-10-08

标准光源观察环境是指配置的光源具有5000K或6500K的相关色温,且一般显色指数Ra大于90,光源照射区域内的照度或光源光照面的亮度满足颜色观察要求,其照度或亮度均匀度不低于75%,没有其他颜色干扰的观察环境。

标准光源

ISO3664:2009分别从照度/亮度、照度均匀度/亮度均匀度、相关色温、显色指数、色品坐标和背景色六个方面规定了五种标准光源观察环境要求,包括印刷品的反射式观察(P1)和透明物品的透射式观察(T1)两种严格比较观察条件,以及印刷品的实用性评价(P2)、透射小胶片的投影观察(T2)和彩色显示器图片观察条件[3]。文章介绍了印刷品的反射式观察(P1)和透明物品的透射式观察(T1)两种严格比较观察条件的具体参数。

这两种观察条件定义了复制品和原图之间或多个复制品之间进行反射式和透射式观察比较时的标准光源环境条件参数,采用的标准光源主要是D50光源和D65光源。反射式观察条件对标准光源对应照射区域的照度及其均匀度,光源的色品坐标、相关色温、一般显色指数给出了具体要求;透射式观察条件对标准光源平整漫反射的光照面亮度及其均匀度,光源的色品坐标、相关色温、一般显色指数给出了具体要求。这两种标准光源观察环境的具体指标见下表。

 

 标准光源观察环境的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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